可以找辅导员问问情况。
大学退学了学籍由教务处暂时保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与辍学有以下几点说明: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退学(或辍学)。
2、学生因故申请退学(或辍学),需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证明,由教务处审查,校长签字批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或辍学)手续,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3、退学(辍学)学籍由教务处保管。
大学档案处理方式
第一、转移到原户籍的人才中心
把退学的学生档案转移到原户籍的人才中心是学校最普遍的一种处理方式,因为按照规定,没有签订工作协议的毕业生档案也是转移到原户籍地的人才中心,退学的情况和毕业生没有占到工作的情况相似,唯一不同的是,退学的学生因为没有毕业证,就不能发放报到证后转移学籍档案和户籍,但可以凭学校颁发的肄业证办理档案和户籍的迁移。
第二、保留在学校
如果学生直接自行退学,也没有与学校方面协商和办理相关手续,那么也不会办理户籍和档案的事情,档案就会一直存放在学校教务处的学籍科,但是两年后学校也会自动把户口和档案打回原地或原地的人才中心,如果学校的该女子过人员遗忘转档案的事,档案会滞留在学校,也可能造成遗失。
第三、交给本人保管
把退学人员的档案交个学生本人保管,这种几率比较小,除非是本人有特殊的合理要求得到了学校的专门批复同意,但是会让你写责任书之类的东西,就是造成档案遗失自行负责。本人保管档案的时间也不能超过两年,要尽快寄到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否则成为死档后人才中心拒收。
退学的程序基本如下:填写学校规定的退学申请书说明理由并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院系领导签字、其他有关部门签字、学籍管理部门签字、校领导签字,学籍管理部门出具退学通知单,你办理离校手续,档案管理部门将档案退还原籍(如户口已迁入还需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迁移)。
退还学费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办理完退学手续。《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中明确规定了“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具体内容可自行到网上搜索。
具体计算为年学费扣除已经学习时间学费(按月计算),如缴纳6000元,按一年学习9个月计,每月学费为667元,如在11月份内办理好退学手续,则应退还的学费为6000-667×3(9、10、11月份学费)=3999元。
退学申请: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不适应学校的学习生活,经与家长商议,决定申请退学。希望领导尽快批准。此致
敬礼
某系某班学生某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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