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要素如下:委托原因,受委托人,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还要双方的签字,联系电话,相关证书的印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的格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4、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5、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