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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对家人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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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对家人有影响吗

一、失信被执行人的家人有影响吗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主要是对自己在行政和经济上有所限制,对于其家人而方,主要是会祸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二、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审查同意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有纳入期限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三、失信被执行人的影响

      1、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不仅是银行账户,就连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也都在法院可执行的财产范围内。老赖一旦进了黑名单,这些账户都将被限制,同事网上购物、订房、买保险等都会受限。

      2、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3、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老赖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老赖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另外,如果老赖名下有大面积住房,申请执行人可以按照廉租房的标准,“以小换大”,只维持老赖生活必须即可;申请执行人也可按照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8年的房租,老赖的唯一住房也可被执行。

      5、车辆上不了高速

      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老赖们的车辆只要行驶上了高速,就将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6、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老赖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以上知识是我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家人有影响吗”问题的解答,当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之后,你的生活会被影响,对自己的衣食住行都会有不少的麻烦,起码不能享有豪华的配置,对于家人而方,也会有不少的麻烦。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主观:

失信人员查询流程: 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在网页中间找到“ 失信被执行人 ”并点击,点击“失信被执行人”以后就进入了查询页面,在查询条件这一栏输入要查询人员的姓名和和 身份证 号。输入信息以后,选择省份,选择省份以后会出现全国各地,选择需要查询的省份。点击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失信人员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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